2006年12月18日,接交通部办公厅文件(厅职评字[2006]395号):经召开标准编制单位专家评审会研究决定,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共17个职业60个工种的标准编制工作,分别由9个主笔单位和13个参编单位共同承担。
我院主要承担2个职业6个工种标准编制工作,具体见表:
专业归类
| 职业
| 工种
| 主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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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路运输与公路养护
| 4.汽车客运服务员
(4-05-01-01)
| 汽车客运行包员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物流与运输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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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售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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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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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乘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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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上运输
| 17.船舶业务员
(4-05-04-01)
| 船舶客运员
|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口岸管理与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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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业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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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国家职业标准的工作目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根据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管理的需要,满足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需要,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因此,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对交通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此次标准编制由“交通部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联合“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进行,对通过相关技能鉴定人员由交通部和劳动部联合颁发相关资格证书。
文件要求各主笔单位应对所承担的标准编制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调研、编写及相关活动的正常运转,确保标准按照编制计划和要求完成,并及时将标准编制情况报交通部鉴定处。
物流与运输管理学院
2006-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