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卫生科日常用药质量,节约经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卫生科日常用药采用招投标的办法进行采购。具体通知如下:
1、参加招投标的药品供货商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证件,并在招投标时提交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交回)、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参加招投标的药品供货商必须能够提供学院卫生科拟定的《购药计划表》所列的全部药品。中标后一年内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产地、规格、单位、单价向学院提供药品。
3、中标者应根据学院卫生科药品采购计划,及时将药品送到学院指定地点。
4、供货商按《购药计划表》所列的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数量(表中所列药品数量只作投标用,实际购药量按需要而定)进行报价,并在合计栏填写各种药品的合计金额。投标时按药品合计金额进行投标,合计金额最低的为中标者。药品合计总额如有错计或漏计的取消投标资格。
5、招投标结束后五天内,学院与中标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6、参加投标单位应有三家(含三家)以上,若少于三家本次招标取消,学院另行组织招投标。
7、报名时间、地点:有意参加的药品供货商请于2006年6月23日前带营业执照和介绍信到学院13号楼206房后勤管理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时间、地点:
2006年6月28日上午9:00,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友楼三楼会议室举行。请投标单位按时参加。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