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除四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除四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9156fg1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除四害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天河、花都、清远3个校区除四害服务费用合计60万元(30万元/年,共2年)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除四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从事除四害服务项目时未出现因自身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的书面承诺;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2017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提供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提供近三年以来从事除四害服务项目时未出现因自身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的书面承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30分(注2019年4月25日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3 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20-83595411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邮编:510010 |
(二)采购人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传真: |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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